ad
  • 盐城网  > 新闻中心 > 盐城 > 行政审批只审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

行政审批只审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

2008-3-21 16:38:42 来源: 转载 浏览:进入论坛 进入博客

  “行政审批只审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,除了省里有特别规定的,所有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,今后要全部放开。”这是3月20日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陈正邦在市直部分单位效能建设、政务公开、行政审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来的。
  座谈会期间,原本没有参加座谈会的市法制办负责人中途应邀参会。陈正邦要求他们全力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,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尽快调查摸底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,将那些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全部清理。他还要求参会的市直相关委、办、局负责人,审批项目有疑问时,多查法律法规,根据法律法规办事,而不是说“拿回家向上汇报”;希望企业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,多提意见和建议。
  据悉,今年,市政府将下决心花大力气,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、推进政务公开,全力打造效能政府。市政协副主席、市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葛传华参加座谈会。

论坛热贴推荐

博客热文推荐

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客服电话:020-83568090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网站地图 历史回顾
About NetEase - 公司简介 - 联系方法 - 招聘信息 - 客户服务 - 相关法律 - 网络营销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
©1997-2008